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桂林医学院临桂校区职工住宅区31#、37#楼交房通知
  • 作者:置业公司
  • 编辑:唐春晓
  • 发布时间:2024-04-26

尊敬的临桂校区职工住宅区31#、37#楼业主:

您购买的临桂校区职工住宅区(桂医·熙境)31#楼、37#楼已具备交付条件,现定于2024年4月30日正式办理交房手续,具体安排如下:

一、交房时间、地点

(一)交房时间:2024年4月30日上午9点——下午17点

(二)交房地点:临桂校区职工住宅区5#楼物业服务中心

二、交房当天请您亲临办理收房手续,并备齐以下收房材料

(一)业主身份证复印件五份(拟在购房合同上出现名字的业主均需复印,并出具原件核对);

(二)《购房确认单》复印件一份,并出具原件核对;

(三)水、电一户一表过户材料(现场填写);

(四)若您不能亲临交房现场,可委托他人代理。所委托的代理人除携带上述各种资料证件外,还应出具:

1.业主签名的《授权委托书》,委托人与受托人签字、按手印;

2.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二份,并出具原件核对。

三、交房当天需缴纳以下费用(此条代物业通知)

2024年5-12月物业服务费(0.78元//月)。交房当天没有办理收房手续的业主,可择日自行到临桂职工住宅区物业服务中心收房,物业费从2024年5月1日算起。

四、注意事项

(一)未按校园网通知要求缴齐购房诚意金者暂缓收房。

(二)为落实整改责任,保证整改质量,收房时业主提出的问题由物业服务公司统一提交至施工方,由施工方复核后尽快安排整改,整改期间产生的水电费用由施工方承担。

(三)由于政府水、电一户一表安装过户程序变化,电表需在交房后才予安装,故此次交房时无需抄录水、电初始度数,待整改完毕,物业通知业主进行复验时再统一抄录。

(四)为避免整改过程及整改期间产生的水、电费推逶扯皮,此次交房时只交付装修钥匙。业主领取装修钥匙后可进行装修设计、装修材料采购等准备工作,建议待土建施工单位整改完毕,业主复验合格后再进行装修。

(五)房屋正式钥匙在整改完毕,业主复验合格并签字确认后正式移交。正式钥匙一旦移交或有装修行为产生,则专属产权范围内产生的问题及水电费均由业主自行承担。

(六)销售合同签订时间约为7-8月,建房尾款(含车位建设费、土地利息等)和公共维修基金在签订销售合同时统一收取。签订销售合同通知发出后,如超通知时间7天不签订合同者,则从第7天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滞纳金。逾期一个月不签订合同者,置业公司有权撤销该业主购房权将已选定房屋另行销售,并按照《桂林医学院临桂校区职工住房建设若干规定》(2010年1月19 日桂林医学院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)第七条,扣除建房手续、设计费、土地利息等相关费用后无息退还交款余额。

需进场装修的业主,在办理报装手续时须按暂定房价或合同缴齐购房款,以及车位建设费、土地利息、公共维修基金等相关费用。31#、37#楼水、电、燃气管网建设费纳入开发成本统一结算。

请业主相互转告,并按上述时间、要求前来办理收房手续。

特此通知!


临桂职工住宅区业主(股东)代表委员会

临桂县桂医置业有限公司

2024年4月26日